一、项目编号:[350213]GWCG[CS]2026001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第五医院PET-CT用房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市鹭遥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同安区集安路669号1楼之一 | 2,596,527.23元 | 98.40 | |||||||||
采购包1(厦门市第五医院PET-CT用房改造项目):
工程类(厦门市鹭遥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装修工程 | PET-CT用房改造建设 | PET-CT用房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 合同签订后81个日历日内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 项 | 曾玉琪 | 闽2352013201471775 | 2,596,527.23 |
| 采购人代表: | 林国新 |
| 评审专家: | 阮建凑、黄长仁、郑顺达、罗庆明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按采购包分别计取。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00%;(100万元,500万元],0.70%。(2)根据厦财采〔2020〕9号文规定,经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即按照(1)规定标准的90%计取)。(3)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4)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供应商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6)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3430010400106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厦门市第五医院PET-CT用房改造项目:1.905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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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第五医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路101号
联系方式:1515928905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0楼
联系方式:0592-2518932、2279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晓靖、陈志生、杜亚娟
电话:0592-2229571、2518932、2279305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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