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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项目-成交公告[DZZB]

【信息时间:2026-01-16 阅读次数:0 地区:全国 】【我要打印】【关闭】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商示财磋商-2025-10

2、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1月1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e4114002441d10322001001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项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商丘市南京东路266号1,107,400.00评审总得分:87.22分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项目磋商文件及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磋商文件及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3 年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

三、评审专家名单

许颖梅,张百成,李珂(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 002号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18,288.8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商丘市豫苑路与侯恂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560000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西、008乡道南弘泰小区1号楼1单元3层30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7603700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7603700602